发展局宣佈香港房屋协会的三个专用安置屋邨资助出售单位,将于5月2日至22日接受申请认购,合共提供1573个单位,分别位于新界的粉岭「乐岭轩」、洪水桥「乐翘轩I」,及市区启德的「乐启轩」,究竟三者有何特色?本文比较3个屋苑各项细节。
乐岭轩 | 乐翘轩 I | 乐启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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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粉岭百和路 72 号 | 元朗洪水桥田心路 12 号 | 启德沐缙街 2 号 |
入伙日期 | 2026 年第一季起 | 已入伙 | 2027 年第一季起 |
住宅座数 | 1 座 | 1 座 | 2座 |
住宅楼层 | 29 层 | 25层 | 28层 |
推售单位数目 | 696 | 179 | 698 |
间隔及 实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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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一人申请人
个人申请:申请人以个人申请,没有其他家庭成员。
年满18岁+居港7年:申请人在截止申请日期当日(2025年5月22日)已年满18岁并在香港居住满 7年;及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带逗留条件所限制。
无住宅物业:申请人必须在地政总署就相关政府发展清拆项目进行的清拆前登记当日起直至签订本销售计划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当日,在香港并无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拥有任何住宅物业。
没用过房屋资助:申请人未曾亦并非正在享用任何政府或相关机构提供的房屋资助。
二人或以上家庭
直系亲属关系:所有名列于申请表内的家庭成员须为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并须于截止申请日期当日及以前已与申请人同住。
年满18岁+不受附带限制:申请人在截止申请日期当日(2025年5月22日)已年满18岁并在香港居住满7年;申请人及名列于申请表内的家庭成员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带逗留条件所限制
无住宅物业:申请人及所有名列于申请表内的家庭成员必须在地政总署就相关政府发展清拆项目进行的清拆前登记当日起直至签订本销售计划单位的临时买卖合约当日,在香港并无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
拥有任何住宅物业。
没用过房屋资助:申请人及所有名列于申请表内的家庭成员均未曾亦并非正在享用任何政府或相关机构提供的房屋资助。
受清拆影响:受政府「市区」发展清拆行动影响的人士只可选购启德「乐启都匯」第 2 期「乐启轩」的单位,而受政府「新界」发展清拆行动影响的人士可选购三个发展项目的单位。
申请日期
2025年5月2日至2025年5月22日
选楼次序
- 受靠背垄道/浙江街发展计划影响的公务员建屋合作社单位人士: 只可选购启德「乐启都匯」第2期「乐启轩」的单位
- 受盛德街/马头涌道发展项目影响的公务员建屋合作社单位人士: 只可选购启德「乐启都匯」第2期「乐启轩」的单位
- 受政府「市区」发展清拆行动影响的人士: 只可选购启德「乐启都匯」第2期「乐启轩」的单位
- 受政府「新界」发展清拆行动影响的人士:可选购3个项目之单位
按揭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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