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部份发展商推售新盘时,推出超长成交期,业主可以「先住后付」,究竟这种付款方法是否最着数?有甚么隐藏费用要注意?经络按揭一次过为大家拆解。
甚么是先住后付?有甚么好处?
「先住后付」是一种延长成交期的付款方法,买家签署买卖合约时,只需先付小部份订金,剩余的金额则于指定年期过后缴付(一般一至三年),不用即时供款,便可入住单位。
近年先住后付新盘例子
- 大埔白石角海日湾
- 大埔林海山城
- 九龙半山缇外
- 毕架.金峰
- 何文田隽睿
- 土瓜湾明隽
- THE ASTER
- 海茵庄园
- MONTEREY
- 城轩
- 薄扶林VICTORIA COAST
- 碧丽轩
- 西半山大学阁
先住后付可能涉及甚么费用?
每个新盘付款方法不同,以下为有可能出现的先住后付费用:
1. 物业准用许可证(licence agreement)
买方需要签署由发展商律师拟定的物业准用许可证才可以入住,要支付楼价若干成数作为许可证费用,假设物业准用许可证费用为楼价10%,1000万物业即要支付100万(1000万x 10%)。一般在完成交易后发展商会以回赠形式发还。
2. 佔用物业金(Occupation property fee)
买方可能要支付发展商相等于楼价若干百分比的佔用物业金,一般为每年缴交一次。假设合约要求每年缴交5%作为佔用物业金,楼价为500万,即业主需要每年支付25万作为佔用物业金(500万x 5%)。如果顺利完成交易,可以回赠形式发还。
3. 「租金」
部份发展商会以租约形式要求业主在入住期间支付「租金」,形式类似像签署租约,例如早前有发展商提供61至270日的租期,期间的总租金为楼价的10%,分10期缴付。假设楼价同样为1,000万,即每期要支付10万(1,000万 x 10% /10)。租期完结后,可以续租至指定期限。
4. 不会发还的杂项开支
先住后付可能涉及一些不能发还的杂项开支,例如物业的开支如管理费、差饷、地租等开支,一般也需要由买方负担,使用付款计划前要先行计计数。
先住后付对按揭有甚么影响?
1.需要在按揭贷款额中扣除
选择先住后付的买家要注意许可证等费用需要在按揭贷款额中扣除,例如物业的合约价为2,000万,5%(100万)为许可证费用,买家打算以2,000万申请五成按揭,即贷款额为1,000万,但原来银行批核按揭时会扣除许可证费用,即以1,900万计算按揭贷款,最后买家只能申请950万按揭。
2. 小心估价不足
由于「先住后付」成交期较其他付款方法长,买家上会时遇上楼价出现显着波动以及息口变化,或会影响银行对其物业的估价以及按揭息率。每间发展商「先住后付」计划条款及细则均有所不同,买家应先了解箇中细节以及相关风险,另外建议于成交期前预备充足的资金以作即时突发周转。
处理估价不足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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